粤中医办〔2008〕78号
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
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,各高等医学院校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,促进学术发展,不断提高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,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步伐,根据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、认可办法》和《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、认可试行办法》, 我局将组织2009年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、评审工作。请申请单位认真填写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1)和《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申报项目(一式两份)于2008年9月1日前报我局科教处。
附件:
1.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
2.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
3.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
4.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一日
(联系人:杨玉梅;电话:020-83709275;文件下载公共邮箱:gdszyyjkjc002@126.com,密码:000000)
主题词:中医药 继续教育△ 项目 申报 通知
校对:科教处 杨玉梅 (共印45份)